当然,“维权”是投资人的一种权利,只要正当合理合法都应支持。但是如果是不合规不合法的过分要求,那么这种“维权”实质上就变了味。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也采访过此类投资人,其中不少投资人参与“维权”的理由很简单:就是越闹越好,能私了就坚决不走司法程序。
他们的逻辑很简单,即越是正规的金融机构,就越在意品牌形象和股东背景,最后不少公司迫于无奈,背负了本应当由投资人承受的亏损,谁敢在业内率先打破刚性兑付,谁就得背负“失信”的恶名。
近年来,包括央行、银保监会在内的监管部门频频发声,要让资产管理行业要回归本源,打破刚性兑付,让“卖者有责,买者自负”成为资产管理人和投资人的共识和公约。最终,刚性兑付还是打破了,但刚性兑付的思维却依然存在,投资者风险教育之路依然漫长。
今年4月份发布的资管新规,不仅要求信托机构全方位整改,且所有金融机构新发行资管产品均需按照新要求发行,其中,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本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被打破;大资管行业需要与“刚兑”说再见。然而,当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面对这些投资者时才真正意识到,多年形成的“刚兑”思维已经固化内心,要让投资者树立“卖者有责,买者自负”的意识,恐不太现实。
此外,近几年,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,机构的业务及产品的专业性、复杂性和风险性也有所提升,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也越来越迫切,尤其是对政策导向的理解和对传统思维与习惯的改变愈加重要;从上述部分投资者的“刚兑”要求来看,也从侧面反应了此项工作艰难的一面。这条路即使难,更要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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