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3日,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及专项债券合计145.5278亿元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。
本次招标发行的内蒙古政府债券分两场招标发行6个品种,分别为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、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。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10.5648亿元、32.4亿元、32.4亿元和32.4亿元,发行期限分别为3年、5年、7年和10年,中标利率分别为3.97%、4.16%、4.29%和4.32%,较基准利率平均上浮46BP;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均为18.8678亿元,发行期限分别为5年、10年,中标利率分别为4.15%和4.35%,较基准利率平均上浮48BP。根据信息披露文件,本次地方债投标标位区间上限较招标日前1-5个工作日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算数平均值上浮30%,完全实行市场化定价。从认购情况来看,承销团参与踊跃,反映出市场各主体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质量的认可,合计投标410.1亿元,平均认购倍数达2.82倍;券商类承销商合计投标161.6亿元,占投标总量的111%,合计中标2.6亿元,占发行规模的1.79%。未来,随着市场化招标程度不断提高,地方债的投资价值、配置价值也将持续提升。
据了解,此次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在深交所成功招标发行地方债,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、棚户区改造、乡村建设、环境保护、医疗卫生、教育事业和债务置换等方面,将切实支持重点民生领域建设,有效拉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进一步增长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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