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王维红和焦小云的生意表面上去日益红火,但背地里的财务状况已令其身陷诉讼纠纷。这些债务纠纷直至王维红离世后仍未获得妥善解决。
媒体报道称,2013年11月7日,王维红及焦小云成立了庆阳鼎尚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,王维红任职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,焦小云任职该公司监事。而据记者调查,王维红及焦小云两人在投保时存在投资亏损、多笔银行贷款未归还等情况,且因债务纠纷已经被多个债权人起诉。而在其投保时,王维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。
法院公开信息显示,焦小云的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信息众多,2016年至今,耿冲、杨粉萍、齐世华、赵岗及冯小峰5人先后诉讼焦小云,庆阳创业扶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也将其告上法庭。经统计,焦小云总合计涉诉金额高达540万元,且判决显示,上述借款还款日期均集中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。
对比早前记者获得的王维红投保信息,当其与焦小云多起诉讼缠身时,王维红仍在投保高额保险,并对保险公司隐瞒了他们真实的收入情况。
相关判决资料还显示,在原告赵岗诉讼焦小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焦小云未履行义务,且下落不明法官裁定中止执行,移送公安机关。此后,法院将焦小云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采取了悬赏、临控的措施,但暂时未有结果。
高额保单的背后,是体量不菲的债务的状况,以及焦小云的失信行为。
由此看来,焦小云看似据理力争,积极进行上诉的目的,或许不止是“还丈夫清白”这么简单。
早前,平安保险、太平洋人寿和人民人寿对于这一案件均做出不予理赔的决定。平安人寿认为, “王维红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”且“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”。
那么,这2400万元到底该不该赔?
“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,无论是商业角度,还是合同一方主体,只有在完全查明事故原因,了解真实情况之后承担相应责任。从另一个层面来讲,保险承诺责任重于泰山,拒赔但绝不意味着惜赔。”一位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,如果在疑点未解的情况下,保险公司迫于舆论压力就作出草率的理赔决定,恐怕影响的不止是公司自身经营。保险公司只有公正地服务于全体客户,而不仅是服务于单一个体,才能最大化全体保户的利益。